批评教育权自古以来被视为是教师这个职业固有的权利。近年来,我国教育制度在不断地完善,2009年8月12日教育部颁布了《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》,其中第16条规定:"班主任在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中,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。"该条款对班主任享有批评教育权进行了明确。然而,作为一名班主任如何在日常工作中把握好批评教育的尺度呢?本文就此问题进行深入探讨。
回复(0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