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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智奎 2020-10-23 16:37

<p>高考综合改革的最大亮点是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(以下简称“学考”)有关科目成绩计入普通高校招生总成绩,从而改变传统的以全国统一高考(以下简称“统考”)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的招生模式。学考(会考)以前主要用于评价学生是否达到国家高中课程学业标准,只有学考合格之后才有资格参加高考,学考与统考是先后串行的关系,学考一般不计入高考成绩。改革之后,学考定位于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,增加考试成绩的升学功能,部分科目供高校和学生选择计入招生总成绩(以下简称“选考”)。于是,选考与统考转变为并行等效的关系,共同作为制度框架的两根支柱,再辅之以综合素质评价制度,构建起以“两依据一参考”为主要特征的新高考制度结构体系。在制度变迁理论中,这种将已有的制度要素进行重新组合的制度创新称作“制度重组”,有利于制度通过路径依赖的方式进行演化,新构建的制度也易于被社会广泛接受。<br/></p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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